2022年,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工作在上级法院及本院党组的正确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下,依法依规扎实有序,各项工作稳步完成。较好地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保障。下面就我院2022年司法辅助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院司法辅助部门配备2人专门负责这项工作。截止2022年10月13日,共收案133件。
二、主要做法:
1、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的管理与使用
2015年11月,吉林高院建立吉林法院对外委托机构平台,为全省三级法院统一提供选择鉴定、评估机构的使用平台。经过一年多的试运行,平台涵盖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产品质量、工程造价、资产评估等14个专业类别的鉴定机构共计524家。我院司法辅助人员认真开展培训学习,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评估工作,使鉴定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改善,程序更加公开,极大提升了鉴定程序的公正性。
2、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管理规范细化对外委托流程。
吉林高院起草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暂行规定》,该规定对委托环节的具体程序进行细化和明确,对平台机构的管理和使用标准进行规范,进一步加强了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的管理,提升了司法鉴定工作的鉴定质量和效率。我们认真进行了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该规定对委托环节的具体程序进行细化和明确,对平台机构的管理和使用标准进行规范,进一步加强了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的管理。
3、积极使用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内网办案系统,进一步促进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流程信息公开。
司法技术辅助工作的内网办案操作系统投入使用后,按照上级法院要求,我们将司法技术辅助工作从收案、审查、立案、委托选择机构至鉴定意见反馈回合议庭的全部环节进行准确、及时录入,实现了司法技术辅助工作的流程公开,使法院对外委托工作全程透明,全程留痕,确保了审判、执行部门与司法技术辅助部门工作流转过程的有效衔接。
三、司法技术辅助工作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出现疑难复杂案件时,无法即时锁定具备鉴定能力的鉴定机构,并且平台内的机构有时无法满足疑难案件的鉴定需要。建议省院可以扩大鉴定机构的申请范围,除平台现有的机构分类外,加入新类别。
2、有些鉴定机构无故拒绝委托、无故退案或不按规定时间出具报告或无故中撤回报告,希望省院能从技术方面及时对有违规行为的机构给予必要的处理。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28 10:39:46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