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视察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时殷切嘱托:“你们执行事务中心功能齐全、工作扎实、收效显著,是探索执行事务集约机制改革创新的好思路,要发扬光大”。
基本解决执行难以来,长春中院执行局在省高院执行局正确领导下,积极探索推进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2020年7月,全省首家执行事务中心在长春中院正式挂牌成立,执行事务中心以集约执行事务、优化资源配置和提升群众满意度为出发点,围绕执行事务中心四项核心职能,同步建立执行事务+司法拍卖辅助团队、财产保全+执前和解(生道执行)团队“2+2”模式,积极打造“阳光、规范、高效、便捷”的综合执行平台,执行事务集约化工作模式在长春地区全面推广。经过近二年探索实践,长春法院22项执行质效指标全部高于全国平均值,两终指标同比明显下降,用时效率指标及执行到位率居全省前列,实现了优化执行流程、提升执行效率、服务执行当事人、推动财产处置效果最大化的四重效果。
一、从“执行立案”到“初次接待”,实现执行事务双向办理
走进长春中院北门大厅,右侧是有着醒目标识的执行事务中心,中心入口位置展示执行工作相关指示牌和展板,提示当事人执行风险和执行中的注意事项。“您好,请问您办理什么业务?”在长春中院执行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到当事人执行立案申请及材料后“一次性”审查告知,符合执行立案条件的,流转至初次接待窗口,对当事人进行初次接待,对执行中法官需要了解的相关信息及当事人关切的执行事项,向当事人及代理人充分释明并了解情况,接待以制式模板为主,明确“核对立案信息、告知权利义务、确认送达地址、询问财产线索、财产保全情况、选择网拍平台、确认收款账户、执行和解意愿、接受执行监督、咨询答疑”十项内容,根据当事人需要进行补充,笔录入卷流转。初次接待使申请执行人立案时对执行过程和结果能够有了一个合理预期,也使执行案件从立案到接待的周期平均缩短了7至10天,解决了执行立案阶段信息不全、情况不明、风险提示不到位等问题,是长春法院集约接待事务的重要举措,同时,通过执行公开电话,接受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社会公众对执行案件和事务的查询、咨询。对反复咨询的常规问题,通过司法公开网、公众号平台集中统一答复;对个案问题,引导当事人使用智慧执行APP或者联系预约法官接待处理,解决了执行“事不清”“人难找”等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实现“执行法官—事务中心—当事人”之间执行事务的双向办理,提升群众满意度,为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打下良好基础。
二、从“繁简分流”到“集约办理”,实现执行流程运转规范高效
执行事务中心以优化执行流程,提升执行事务办理效率为着力点,促进“繁简案件”和“关联案件”集约办理。通过“双分流一随机”方式集中办理简易、普通案件。通过执行保全、初次接待及网络查控梳理分流,将足额财产保全的案件、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小且有履行意向的案件、简易的行为执行案件等分流至速执团队办理,实现简易案件快速查控财产,收发案款,缩短执行周期。通过系统查询、关联案件分析对类案、历史关联案件进行二次分流,集中相应执行团队办理,避免同类、关联案件分散作战,分流后案件由系统随机分案,提高分案办案效率。出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协同案件的标准化操作规程(试行)》,强化两级协调执行力度,针对辖区首封法院、优先债权法院、轮候查封法院在执行阶段处置及分配财产,根据基层和工作需要予以协调,推动辖区执行关联案件协调化解。
落实执行集约送达工作机制,由执行事务中心集约办理格式法律文书,包括: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格式法律文书的制作和送达工作。与公安监管部门协调联动,建立服刑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反馈机制,对刑事被执行人实现精准查找,提升执行送达工作效率。在市中院的带领下,2020年7月份以来,长春两级法院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38.76天/件,同比减少70.93天/件,两级法院执行事务集约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从“执前和解”到“生道执行”,实现强制执行工作职能主动延伸
执行事务中心扎实开展执行案件诉源治理,主动探索推进执行立案前和解前置程序。在市中院及辖区部分有条件的基层法院探索推行执行立案前和解前置程序试点工作,经过认真调研,选择有足额抵押、质押财产的,诉讼、仲裁阶段有足额财产保全的案件落实执行和解前置。初次接待中,当事人同意进行执前和解,可以进入和解前置程序。执前和解由退额法官或者法官助理主持进行,一般不超过15天,通过执前和解能够即时履行的,不再进入执行程序,达成和解协议无法即时履行的,根据当事人申请进入执行程序,由速执团队办理,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及时登记立案导入执行程序进行繁简分流处理。对执前和解阶段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由财产保全+执前和解(生道执行)团队按照执前保全办理。对民事调解、仲裁调解、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未按期履行的,原则上不再进入执行和解前置程序,避免重复和解给当事人造成诉累。疫情期间,长春法院通过执行和解前置程序,处理一批“准”执行案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疫情影响下执行线下查控难、财产处置难等问题,辖区宽城法院执前化解三起涉企“准”执行案件,涉及执行标的4000余万元,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长春地区执行案件同比三年来首次出现下降。
为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事务中心延伸职能,主动做为,依托吉林电子法院“生道执行”平台,辅助法官开展涉企执行和解工作。为促进区块链技术在执行领域应用,提升执行工作质效,2021年,长春中院率先开展“生道执行”平台试点工作,通过大数据、区块链技术,辅助法官开展涉企执行和解,通过法官释明将案件录入“生道执行”平台,对企业被执行人海量商业数据进行多维度综合评估,形成企业被执行人生道信用值分析报告,减少法官执行和解工作的盲目性,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的,和解协议上传“生道执行”平台,由平台委托第三方律师对企业被执行人履行行为实施监管,履行凭证上传平台。被执行人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的,申请执行人可依据平台记录直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案件执行。为更好开展“生道执行”工作,市中院在执行事务中心设置“生道执行”和解室,辅助执前、速执、普执团队开展涉企执行和解工作,2021年5月,借助“生道执行”平台成功执行和解尉迟某与长春某旅游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被吉林省高院评为《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十大典型案例》。疫情期间,通过“生道执行”平台成功和解南京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洛阳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纠纷执行案,在平台监管下,被执行人按期履行和解协议约定全部义务,执行到位标的1.1亿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从“集约网拍”到“社会参与”,实现财产处置效益的最大化
长春法院积极探索推进网络司法拍卖的新模式,在全省率先开展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引入拍辅机构为中院本级和15家基层法院提供拍辅服务,同时,引入“智槌”拍辅系统对两级法院拍辅工作进行信息化辅助,制定拍辅工作流程,设置两级法院网拍专管员,集约办理两级法院司法拍卖事务。在此基础上,探索推进拍辅机构、社会力量服务执行当事人、竞买人及法院执行工作的新模式,围绕财产处置,推进涉车执行难问题化解,由市中院执行事务中心统筹,集中组织两级法院开展“法拍车”网络司法拍卖专项活动,通过个案辅助、拖车停放、集中上拍、保养维护、宣传推介等统一管理和调度,解决法拍车况差、违章信息不全、咨询无人解答、看车看样难、受众有限等实际问题,为竞买人创造良好的竞拍环境。2020年以来,连续三年集中开展“法拍车”网络司法拍卖专项活动,累计“法拍车”及法拍标的成交357件次,成交率80.23%,成交金额1.23亿元,溢价率35%以上。在市中院带领下,辖区法院结合自身实际,由执行事务团队灵活组织集中网拍活动,最大限度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杜绝了暗箱操作,推动实现了涉执财产处置效果的最大化。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10-25 12: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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