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司法服务金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度
为深入贾彻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意见》,进一步落实“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工作,着眼改善我区营商环境、释放企业市场活力,不断提高对我区金融业、金融机构的司法服务水平,帮助金融机构提高金融风险的自我预防及化解能力,助推吉林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司法服务金融、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我区实体及金融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和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目标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各种所有制经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对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涉外公司和企业等各类产权主体一视同仁,平等保护,确保诉讼地位、诉讼权利和法律适用平等。
三、坚持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经营不够规范的问题,加快提升司法服务工作水平。依法高效审理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产权保护力度
四、树立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理念,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热情,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限制,维护合法交易,保护民营企业经营自主权,以及案涉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坚持契约自由、契约公平、契约严守的法治理念,正确认定民商事合同效力,严格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确认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可撤销,依法慎重认定合同无效,促进依法成立、合法有效的合同切实得到履行,维护市场稳定和交易安全。
六、加强金融商事审判,营造竞争有序,良性发展的金融环境。妥善审理金融借款、民间借贷、融资租赁等案件,依法支持市场经济主体多渠道融资,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
七、优化司法服务工作机制,打造高效便民的司法环境。完善金融类案件庭前程序,优化案件审理流程,开启金融审判“绿色通道”,缩短审理周期,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八、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公信,着力弘扬契约精神,提高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主动性,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找准法院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活动,推进司法作风持续好转,打造廉洁高效的审判队伍。
九、及时总结发布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加强对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形成民营企业产权涉诉维权指导意见,帮助民营企业防范诉讼风险,促进民营企业依法经营和规范健康发展。
十、加强司法调研。准确把握、严格执行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在走访、谈话的基础上选定民营企业切身关切的调研课题,立足历史数据与综合分析,形成调研成果,加强对下指导,统一司法尺度和裁判标准。
十一、定期组织开展司法服务金融座谈会,就当前金融机构普遍存在的诉讼风险点进行梳理和总结,畅通司法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渠道,打造常态化交流平台,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发布司法建议等多种方式,加大互动力度,提高金融机构防御诉讼风险的能力。
十二、积极走访企业,服务企业发展。开展倾听企业心声,为企业发展助力等活动,有重点地走访相关企业,及时解答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搜集、了解不同企业目前存在的困难、对法律的实际需求,根据企业需求,不断在审判、执行办案中转变理念,在严格依法办案,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前提下,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保驾护航。
十三、加大司法服务金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力度。组织部门干警到重点商业街区、金融机构集中区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常见借贷纠纷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提高市民金融类纠纷法律意识。配合院宣传部门进行采编、组稿的宣传工作。
十四、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在充分认识到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新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任务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11-07 08: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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