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度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2021 年 8 月 25 日
1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
行使审判权,对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
政案件。
(二)依法审理由上级法院指定和同级人民法院移送的
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三)依法审理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
抗诉案件。
(四)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
和行政案件。
(五)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
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而又需本院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
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六)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受理赔偿案件。
(七)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
结审判工作经验。
(八)负责全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
作;负责法制宣传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4负责人事劳资;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
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
(九)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综合治理和司法统计以及
司法警察警务工作。
(十)承办应由本院负责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内设 17 个机构,
分别为 1、立案一庭;2、立案二庭;3、民事审判庭;4、
刑事审判庭;5、行政审判庭;6、执行局;7、清和人民法
庭;7、桂林人民法庭;9、湖西人民法庭;10、长春工业经
济开发区法庭;11、 速裁庭;12、政治部;13、机关党委;
14、办公室;15、 司法警察大队;16、审判管理办公室;
17、后勤服务中心。
纳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20 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
围的单位包括:
1、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本级
5第二部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二、收入决算表
7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8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9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0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1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121314第三部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收、支总计各 8419.16 万元。与 2019 年相比,
收、支总计各增加 454.83 万元,增长 5.7% 。主要原因:2020
年我院新招录人员 7 名,收入、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6554.4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976.81 万元,占 75.9%;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事
业收入 0 万元,占 0%;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附属单位
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其他收入 1577.65 万元,占 24.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5971.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968.54
万元,占 83.2%;项目支出 1002.65 万元,占 16.8%;上缴
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对附属
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 4199.33
万元,占 84.5%;公用经费 769.21 万元,占 15.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 5503.47 万元,与 2019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76.46 万元,降低 1.4%。
主要原因:节约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4358.27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
的 73.0%。与 2019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450.02 万元,
降低 9.4%。主要原因:节约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4358.27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
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4.84 万元,占 0.6%;公共安全支出
3853.13 万元,占 8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2.37 万元,
占 1.0%;卫生健康支出 158.51 万元,占 3.6%;住房保障支
出 279.42 万元,占 6.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4104.03 万元,支出
决算为 4358.2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6.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家赔偿费用
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 24.84 万元,决
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追加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 2983.94 万
元,支出决算为 2875.3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3.8%。决
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人员,执行中追加经
费。
3.公共安全支出法院一般行政管理事物年初未申请财
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 209.97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16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执行中追加的经费。
4.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年初预算为 344 万元,支
出决算为 653.6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90.0%。决算数大
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执行中追加的
经费。
5.公共安全支出法院两庭建设年初预算为 97.35 万元,
支出决算为 63.4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5.2%。决算数小
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6.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年初预算为 52.8 万
元,支出决算为 50.7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6.2%。决算
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年初未申请财政
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 42.37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
要原因是执行中追加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年初
预算为 158.51 万元,支出决算为 158.51 万元,完成年初预
算的 100%。
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
279.42 万元,支出决算为 279.4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355.62 万元,其中:人员
17经费 2586.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671.95 万元、津贴
补贴 670.48 万元、奖金 308.78 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
费 245.94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57 万元、住房公积金
302.44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16.5 万元、抚恤金 66.18
万元、生活补助 0.96 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6 万元。
公用经费 769.2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57.72 万元、
印刷费 4.71 万元、水费 4.88 万元、电费 42.77 万元、取暖
费 85.98 万元、物业管理费 173.64 万元、维修(护)费 46.95
万元、租赁费 5 万元、专用材料费 6.63 万元、工会经费 17.97
万元、福利费 109.17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5.12 万
元、其他交通费用 123.55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3.6
万元、办公设备购置 21.52 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219.34 万
元,支出决算为 99.1 万元,完成预算的 45.2%。决算数小于
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
(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8支出决算为 99.1 万元,占 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占 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
完成预算的 0%。主要原因:2020 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
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213.6 万元,支出决算为
99.1 万元,完成预算的 46.4%,主要原因是节省开支。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63.98 万元。主要是用于购置执法执
勤车 5 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35.12 万元,主要是用于车辆的运行
及保养。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
车保有量为 79 辆,公务用车购置数为 5 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 5.74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
完成预算的 0%,主要是因我院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行为。
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 0 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
数 0 个、来访外宾 0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 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
组 0 个、来宾 0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20 年度政府性基
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 0 万元;
19本年支出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关于 2020 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2020 年度我部门(单位)
组织对“两庭”建设与维修项目、法院综合事物管理项目等
3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1167.66 万元,占部
门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总额的 23.5%。
(二)绩效评价结果
1.我部门(单位)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1)审判执行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
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 96.58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 344 万
元,执行数 226.6 万元,执行率为 65.9%。该项目绩效目标
完成情况如下:基本完成目标要求,委托业务按照合同约定
待支出。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1.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
不断完善,民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案件量随之增加。2.我
院建设以审判为中心,通过全体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结案
率明显提高。3.我院致力于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促进首次执
行结案率提高。
(
2)法院综合事物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
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 98.88 分。项目全年预算
20数 726.31 万元,执行数 644.96 万元,执行率为 88.8%。该项
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基本完成目标要求,文员绩效需
年度考评后下年度发放。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1.车辆
的更新与配备,明显提高我院工作效率与质量。2.我院合理
规划财政拨款支出进度,在计划时间内,积极更新车辆。
(
3)“两庭”建设与维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
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 96.52 分。项目全年预
算数 97.35 万元,执行数 63.44 万元,执行率为 65.2%。该项
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基本完成目标要求,按照合同约
定修缮已经进行完毕待验收。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1.
我院积极进行审判用房改造修缮,确保审判场所得以正常运
转。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9.21万元,比年初预算
数减少400.45万元,降低34.2%,主要是因为我院今年缩减
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58.1 万元,其中:政府
采购货物支出 81.7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105.53 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70.82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
21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共有车
辆 79 辆,2020 年新增车辆 5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
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76 辆、特种专业技
术用车 1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1 辆、其他用车 1 辆,其他用
车主要是大型普通客车;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3
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2020
年新增设备 0 台(套)。
22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
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
行存款利息收入、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
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
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等。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
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
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
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
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
23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
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
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
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
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
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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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6 14: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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