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 审判权,对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 政案件。
(二)依法审理由上级法院指定和同级人民法院移送的 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三)依法审理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四)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五)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 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而又需本院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 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六)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受理赔偿案件。
(七)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
(八)负责全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事劳资;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 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
(九)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综合治理和司法统计以及司法警察警务工作。
(十)承办应由本院负责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内设17个机构,分别为 1、立案一庭;2、立案二庭;3、民事审判庭;4、刑事审判庭;5、行政审判庭;6、执行局;7、清和人民法庭;7、桂林人民法庭;9、湖西人民法庭;10、长春工业经济开发区法庭;11、 速裁庭;12、政治部;13、机关党委;14、办公室;15、 司法警察大队;16、审判管理办公室;17、后勤服务中心。
纳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本级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收支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4489.20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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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4489.20 | 二、外交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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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 三、国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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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802.44 |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五、教育支出 | ||
三、单位资金收入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事业收入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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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05.88 |
上级补助收入 |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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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十、卫生健康支出 | 165.69 |
其他收入 |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 |||
十三、农林水支出 | |||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七、金融支出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315.19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二、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支出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4489.20 | 本年支出合计 | 4489.20 |
财政拨款结转 |
| 结转下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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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结转结余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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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4489.20 | 支出总计 | 4489.20 |
收入总表
单位:万元 | |||||||||||||||||||||
部门(单位)名称 | 总计 | 本年收入 | 上年结转结余 | ||||||||||||||||||
小计 | 一般公 | 政府性基 | 国有资本 | 财政专户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 | 上级 | 附属单位 | 其他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结转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 | 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 用事业基 | |||||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4489.20 | 4489.20 | 4489.20 | ||||||||||||||||||
合计 | 4489.20 | 4489.20 | 4489.20 |
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 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支出上缴 上级 支出对附属 单位补 助支出一、公共安全支出3802.442359.161443.28 法院3802.442359.161443.28 行政运行3195.352359.16836.19 案件审判325.00 325.00 “两庭”建设177.53 177.53 其他法院支出104.56 104.56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88205.88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5.88205.88 行政单位离退休14.4214.4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1.46191.46 三、卫生健康支出165.69165.69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65.69165.69 行政单位医疗165.69165.69 四、住房保障支出315.19315.19 住房改革支出315.19315.19 住房公积金315.19315.19 合计4489.203045.9214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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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收 入支 出 项 目预算数项 目合计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本年收入4489.20一、一般公共服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89.20二、外交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国防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四、公共安全支出3802.443802.44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5.88205.88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165.69165.69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315.19315.19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四、其他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4489.20 本年支出合计4489.204489.20 财政拨款结转 结转下年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收入总计4489.20支出总计4489.20 44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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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单位:万元功能分类科目名称总计基本支出项目 支出合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一、公共安全支出3802.442359.161313.471045.691443.28 法院3802.442359.161313.471045.691443.28 行政运行3195.352359.161313.471045.69836.19 案件审判325.00 325.00 “两庭”建设177.53 177.53 其他法院支出104.56 104.56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88205.88205.88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5.88205.88205.88 行政单位离退休14.4214.4214.4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1.46191.46191.46 三、卫生健康支出165.69165.69165.69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65.69165.69165.69 行政单位医疗165.69165.69165.69 四、住房保障支出315.19315.19315.19 住房改革支出315.19315.19315.19 住房公积金315.19315.19315.19 合计4489.203045.922000.231045.6914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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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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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经济分类科目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1958.47 | 1958.47 | |
基本工资 | 646.67 | 646.67 | |
津贴补贴 | 509.97 | 509.97 | |
奖金 | 52.77 | 52.77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91.46 | 191.46 |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93.55 | 93.55 |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69.75 | 69.75 |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21.79 | 21.79 | |
住房公积金 | 315.19 | 315.19 | |
医疗费 | 16.80 | 16.80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40.52 | 40.52 |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24.69 | 1024.69 | |
办公费 | 60.00 | 60.00 | |
印刷费 | 6.45 | 6.45 | |
水费 | 8.00 | 8.00 | |
电费 | 60.00 | 60.00 | |
邮电费 | 20.00 | 20.00 | |
取暖费 | 82.65 | 82.65 | |
物业管理费 | 233.85 | 233.85 | |
维修(护)费 | 60.64 | 60.64 | |
培训费 | 17.95 | 17.95 | |
工会经费 | 23.93 | 23.93 | |
福利费 | 77.28 | 77.28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46.52 | 146.52 | |
其他交通费用 | 107.54 | 107.54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19.88 | 119.88 |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1.76 | 41.76 | |
退休费 | 14.42 | 14.42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7.34 | 27.34 | |
四、资本性支出 | 21.00 | 21.00 | |
办公设备购置 | 21.00 | 21.00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2021年预算数 |
合 计 | 251.08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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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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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费 | 251.08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46.52 |
(2)公务用车购置 | 104.56 |
说明: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项目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类型 | 项目名称 | 项目 单位 | 合计 | 本年财政拨款 | 财政拨款结转 | 财政专户 | 单位资金 |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 基金 预算 | 国有资本 | 一般 | 政府性 | 国有资本经营 | |||||
专项业务支出 | “两庭”建设与维修 | 法院办公及业务用房维修经费 |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177.53 | 177.53 | |||||||
专项业务支出 | 审判执行 | 法院办案(业务)经费 |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325.00 | 325.00 | |||||||
专项业务支出 | 法院综合业务管理 | 法院车辆更新经费 |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104.56 | 104.56 | |||||||
专项业务支出 | 法院综合事务管理 | 法院文员人员经费 |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98.37 | 298.37 | |||||||
专项业务支出 | 法院综合事务管理 | 法院文员公用经费 |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9.60 | 9.60 | |||||||
专项业务支出 | 法院综合事务管理 | 法院绩效奖金经费 |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528.22 | 528.22 | |||||||
合计 | 1443.28 | 1443.28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项目名称 | 两庭”建设与维修 | |||
项目级次 | 一级项目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77.53 | ||
其中:财政拨款 | 177.53 | |||
其他资金 | ||||
年度绩效 | 审判业务用房为涉诉当事人提供良好的审判公共场所,确保审判公共场所得以正常有效运转。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造、改造、修缮面积 | >=1423.64平方米 | |
数量指标 | 建造、改造、修缮项目数量 | >=2个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项目名称 | 法院综合事务管理 | |||
项目级次 | 一级项目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836.19 | ||
其中:财政拨款 | 836.19 | |||
其他资金 | ||||
年度绩效 | 保障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正常高效运转,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办案质量,促进法院事业发展。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文职人员配备数 | >=45人 | |
质量指标 | 文职人员年终考核合格率 | >=10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项目名称 | 法院综合业务管理 | |||
项目级次 | 一级项目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04.56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4.56 | |||
其他资金 | ||||
年度绩效 | 装备的更新与配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统一着装维护人民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有效的化解舆情,树立法院良好形象;扩大宣传力度,提升司法公信力。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更换车辆台数 | >=8台 | |
效果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代表委员满意度 | >=8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项目名称 | 审判执行 | |||
项目级次 | 一级项目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325.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325.0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绩效 | 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促进矛盾化解,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吉林高质量发展。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年案件受理 | >=13000件 | |
质量指标 | 首次执行案件结案率 | >=85% | ||
结案率 | >=90% |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2021年收支总预算4489.2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85.17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资金拨付到位。
二、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4489.2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89.20万元,占100%;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89.20万元,占100%。
三、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4489.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5.92万元,占67.85%;项目支出1443.28万元,占32.1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89.2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89.2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802.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5.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5.19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89.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5.92万元,占67.85%;项目支出1443.28万元,占32.15%。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000.23万元,占65.67%;公用经费1045.69万元,占34.33%。
公共安全支出3802.44万元,占84.7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88万元,占4.59%,主要用于离退休费。
卫生健康支出165.69万元,占3.69%,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315.19万元,占7.0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45.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00.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45.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补助、其他商品和服务、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1.0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9.7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5.7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无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1.0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9.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5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6.2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数量减少,节约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104.5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1.7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执法车辆有八辆超出使用年限且不能正常使用,需要更换。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九、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部门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45.6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2.2万元,增长3.18%,主要原因是我院新招录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按照《关于省以下法院、检察院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吉财采购【2016】733号)要求,省以下法院参加当地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底,部门本级和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9辆,土地0平方米,房屋9015平方米,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实有数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8辆,安排购置土地0平方米,安排购置房屋0平方米,计划新增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计划新增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1443.28万元,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6个;使用本年拨款1443.28万元,财政拨款结转0万元。
(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和重点工作,2021年确定4个一级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和指标向社会公开,涉及金额1443.2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通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通过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通过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付的资金。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未纳入预算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包含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相关支出纳入和未纳入部门预算的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八)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九)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六)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6 14: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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