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案第一庭
主要负责对基层法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登记、审查立案;各类申诉、再审和抗诉案件审查立案;诉前财产、诉前证据保全;立案阶段管辖异议案件的审理裁决;核算当事人预交诉讼费用,办理缓、减、免诉讼费的审批手续。负责送达、评估、鉴定、扫描等司法辅助工作。负责诉前调解工作。负责维稳工作、信访接待工作,处理省市法院、政法委、信访局、人大交办函。
立案第一庭庭长:郭雪松
(二)立案第二庭
工作职责:负责信访维稳工作、信访接待工作。
立案第二庭庭长:肖欣 员额法官:郑红萍
(三)刑事审判庭
主要负责依法审理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刑事审判庭庭长:田跃威 员额法官:王亚南、姜辉、陈晓静、李鹏、曲栋
(四)民事审判庭
主要负责依法审理应由基层法院审理的民商事案件。
民事审判庭庭长:孙彦辉 员额法官:江佰彦、韩玲、谷孟储、高贺、杨晓晨、许斌、谢省伦、
(五)速裁审判庭
主要负责依法审理适用民事速裁程序的第一审简易民事案件和小额诉讼案件。
速裁审判庭庭长:徐健 员额法官:乔木、夏禹、李和、张迪、彭梦奇、
(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主要负责依法审理应由基层法院审理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办理行政赔偿案件。
行政审判庭庭长:闫欣 员额法官:赵晶华 张晓颖
(七)执行局
主要负责依法执行由本院一审的生效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决定以及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执行的案件;依法对本院执行案件中对执行行为或执行标的提出执行异议的案件审理;依法对本院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保全的实施。
执行局局长:李浩瀚 副局长:郑青春 邢子健 执行局法官:王景雷、武绍军、孙吉涵、闫涵、李林、吕同玉、李东阳
(九)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主要负责本院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司法统计、审判委员会会务、上级法院发回、改判案件的评查、人民陪审员管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督办全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司法公开等审判管理工作。负责电子法院及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建设、技术应用、安全防护、设备维护等工作;负责通讯设施维护工作。分析、研究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为本院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和指导性意见,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总结推广调研成果,管理监督本院的司法建议工作,负责调研文章、案例征集、组织评选,对论文、案例等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奖励及考核及其他审判执行应用研究工作。
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于斌
(十)清和人民法庭
主要负责依法审理应由基层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专项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庭长:李清香 员额法官:王乃弘、王贵甫
(十一)桂林人民法庭
主要负责依法审理应由基层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专项审理除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外的其他侵权案件。
庭长:郭俊立 员额法官:张奇、李长顺
(十二)湖西人民法庭
主要负责依法审理应由基层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专项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庭长:曹春江 员额法官:王文涛、王仲之、孙国彬、张亚军
(十三)长春工业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
主要负责依法审理应由基层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专项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及涉农案件。
庭长:付忠新 员额法官:孙阳阳、张尽美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11-20 1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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