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当事人转移财产,确保中小企业胜诉权益最终兑现,我院民事审判庭对涉中小企业案件采取便捷高效的保全措施,为推动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对中小企业申请财产保全案件,承办法官会在收到案卷的第一时间即联系申请人,一次性告知需要准备的材料,并指导其一一记录下来,从而大大提高保全效率,尽量让申请人“只跑一趟”。在材料已准备齐全的情况下,承办法官会尽快作出保全文书送到执行局保全组,并对网络查控的案件进行密切关注,一有结果,及时联系申请人采取下一步保全措施。我庭审理的涉吉林省恒金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涉长春市远赢商贸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系列案件,原告均申请财产保全,通过网络查询后,承办法官与执行局保全组进行沟通,明确冻结被申请人的部分银行账户。后因“新冠”肺炎疫情,我庭干警均居家办公,期间承办法官与保全组积极沟通,得知原欲冻结的账户为农民工保证金账户,无法采取冻结措施,为全面了解被申请人的财产情况,承办法官又与保全组协商进行新一轮网络查询,并在结果反馈后,通过视频方式与保全组干警一一核对被申请人的账户信息,最终成功冻结了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在涉吉林省恒金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两件案件中,更是全额保全被申请人财产,冻结其银行存款340余万元,有效保障了中小企业作为财产保全申请人的司法权益。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2-07 15: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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