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作要求,现将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运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业法官会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更好地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咨询指导,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组建专业法官会议的决定》,研究并制定《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对专业法官会议进行了职能定位。文件中规定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组建刑事、行政与民事、执行三个专业法官会议,成员由各审判执行业务领域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庭长、副庭长以及有业务专长的法官担任(因成员调任、退休等原因,会议成员有过更迭)。
自成立专业法官会议以来,共讨论案件79件,解决审理过程中出现的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难以把握的问题,提高了案件审判质效,促进了裁判尺度的统一。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进一步健全会议机制。对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的案件,讨论报告应及时发送到参会人员手中。参会人员认真阅读后,要总结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形成处理意见,确保会议讨论效果。
(二)增强参会人员专业性。要以全省法院政治轮训为契机,组织全体法官干警学习《民法典》,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同时,确保每次专业法官会议参加成员应该既要有院、庭长参加,也要有各业务庭资深法官参加,这样才能真正的给出指导性的意见,发挥解决重大、疑难问题的作用。
(三)建立健全会议总结机制。专业法官会议应定期进行总结,对类案进行分类、梳理、总结,形成类案研究讨论制度,真正形成具有指导作用的统一裁判意见,统一裁判尺度。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29 19: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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